省计生协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28 15:49:09 阅读次数()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我省计生协系统工作实际,现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我省计生协系统工作实际,现就省计生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委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强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责任担当,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结合起来,立足“六项重点任务”和服务乡村振兴主责主业,通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展示省计生协良好精神面貌。
二、时间安排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2021年全年。
三、组织领导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省计生协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秘书长、党支部书记彭忠荣同志统筹负责,副秘书长苏力同志分工组织,综合科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基层科负责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宣传科负责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实事内容
重点推进落实以下10件实事。
事项一:深入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目标:关爱全生命周期健康,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及中老年的健康指导和服务, 引导家庭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广大家庭健康素养和水平。
措施:1.2021年设立一个省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点,各地级以上市结合自身实际推广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中心围绕“全生命周期”,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关注“生殖健康”,提倡家庭计划,科学避孕,优生优育,提高家庭生活品质;倡导健康文明的家庭健康观,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打造“健康家庭,快乐人生”的服务品牌。2.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100个“生育关怀—幸福健康家庭”,推动群众在家庭生活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自觉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传播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开展系列家庭健康宣传服务活动。举办“家庭健康大讲堂”“家庭健康趣味运动会”“健康亲子系列活动”、义诊等多种形式的家庭健康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推动各市每年开展50场,全省共计开展1000场“家庭健康大讲堂”活动,逐步实现所有镇(街道)、村(居)覆盖,不断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事项二:开展青春健康促进行动。
目标:提高10-24岁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帮助青少年掌握必要的的知识、态度和技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青少年做安全、健康、负责任的决定,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感染;增强尊重、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减少性暴力,促进社会和谐。
措施:1.设立一批青春健康高校项目、中小学项目和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以点带面,推动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在全省开展。2.强化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分期培训各项目工作管理人员和师资,推动各地市建立一支青春健康教育师资队伍。项目高校全部成立青春健康同伴社,对同伴社成员进行普遍培训,提高能力水平。3.加强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阵地建设,打造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倡导等一体的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和服务阵地。4.加强宣传,利用特定的主题日,如“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宣传倡导活动。
事项三: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
目标:提高育龄妇女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婴幼儿早期发展等优生优育知识、技能水平,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措施:1.开展孕产妇健康服务。利用中国计生协网上婚孕检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人群提供婚前保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政策、知识、服务机构信息等。2.设立2021年广东省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推动地市打造市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着力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早起发展等优生优育知识、技能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等活动。3.开展学党史办实事优生优育进社区、乡村活动,为群众开办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主题讲座。4.打造“向日葵亲子小屋”阵地,助力婴幼儿健康成长。5.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12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开展优生优育专题宣传活动。
事项四:开展“暖心行动”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目标: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落实好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健康关怀、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制度,更好地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措施:1.持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全省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保险,从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关怀、帮扶和救助。2.继续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暖心家园项目),围绕“五关怀一倡导”广泛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落实五项制度。3.机关干部每人联系一户计生困难家庭,开展对口关怀帮扶。
事项五:推进计生保险惠及更多计生群众。
目标:提高计生家庭参保率,切实减轻计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措施:1.进一步提高计生健康保险工作水平,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多元化帮扶、精准化保障模式,更好地发挥计生健康保险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作用。2.省计生协与太平洋人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等15个市联合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疫苗卫士保障计划”“分娩无忧保障计划”保险赠送活动,各级计生协和国寿系统切实为投保计生家庭提供耐心、周到、细致的服务。
事项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目标: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助力基层有序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措施:1.推广“党支部+计生协”“商会+计生协”等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园区、社区、集贸市场等建立计生协,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健康知识讲座、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优生优育、心理健康咨询、疾病防治等宣传服务和健康促进活动。2.结合“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和元旦、春节等纪念日、节假日,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服务阵地,通过义诊、文艺演出、发放健康礼包、走访慰问等形式,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喜闻乐见的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全方位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感、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3.继续开展新市民健康行动项目,针对新市民家庭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指导、妇幼保健、疾病防治等宣传服务和健康促进活动。
事项七: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心关爱。
目标: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引导广大农村群众重视家庭健康,鼓励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着力培育新时代乡村家庭婚育文明,营造良好健康氛围。
措施:1.针对“三留守”人员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慰问留守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妇女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2.开展农村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家庭健康教育服务,提升农村家庭健康素养。3.关心关爱农村“三留守”家庭,推动会员骨干和志愿者与“三留守”家庭结对帮扶,从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优生优育、保险保障等方面帮助解决农村计生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
事项八:帮助农村计生群众创业致富。
目标:提高计生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措施:1.宣传和推动各项惠民利民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方式,支持农村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2.探索在农村地区通过结对帮扶、能人会员带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农产品促销等方式,帮助农村群众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主动发展生产,积极增加收入。3.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家政服务、育婴师、来料加工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乡村就业创业。
事项九:维护广大计生群众合法权益。
目标: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强化法律观念,使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措施:1.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氛围。2.深入基层开展多方面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意见箱、便民窗口、咨询服务热线、网络、会员之家、会员小组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了解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建立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和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3.组建律师志愿者服务队,建立法律援助站等积极搭建计生群众权益维护平台。
事项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目标:推动新时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转型升级,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措施:1.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构建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2.组织计生群众依法参与修订村(居)规民约。3.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4.积极参与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间、邻里间各类矛盾纠纷,让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邻里更和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省计生协高度重视,各级计生协要积极参与,主要领导要亲自筹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成效。
(二)改进作风,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空喊口号,关键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切实改进作风,注重实效,带着深厚的感情,带着政治责任,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要力戒形式主义,绝不能搞应景作秀。办实事项目一经确定,要向社会公布承诺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策划,创新举措,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意总结提炼办实事过程中的好思路、好举措、好经验,以及新成效和新典型,通过简报等形式展示出来。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委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强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责任担当,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结合起来,立足“六项重点任务”和服务乡村振兴主责主业,通过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展示省计生协良好精神面貌。
二、时间安排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2021年全年。
三、组织领导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省计生协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秘书长、党支部书记彭忠荣同志统筹负责,副秘书长苏力同志分工组织,综合科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基层科负责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宣传科负责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实事内容
重点推进落实以下10件实事。
事项一:深入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
目标:关爱全生命周期健康,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及中老年的健康指导和服务, 引导家庭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广大家庭健康素养和水平。
措施:1.2021年设立一个省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点,各地级以上市结合自身实际推广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中心围绕“全生命周期”,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关注“生殖健康”,提倡家庭计划,科学避孕,优生优育,提高家庭生活品质;倡导健康文明的家庭健康观,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打造“健康家庭,快乐人生”的服务品牌。2.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出100个“生育关怀—幸福健康家庭”,推动群众在家庭生活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自觉建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传播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开展系列家庭健康宣传服务活动。举办“家庭健康大讲堂”“家庭健康趣味运动会”“健康亲子系列活动”、义诊等多种形式的家庭健康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推动各市每年开展50场,全省共计开展1000场“家庭健康大讲堂”活动,逐步实现所有镇(街道)、村(居)覆盖,不断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事项二:开展青春健康促进行动。
目标:提高10-24岁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帮助青少年掌握必要的的知识、态度和技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青少年做安全、健康、负责任的决定,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感染;增强尊重、平等的社会性别意识,减少性暴力,促进社会和谐。
措施:1.设立一批青春健康高校项目、中小学项目和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以点带面,推动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在全省开展。2.强化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分期培训各项目工作管理人员和师资,推动各地市建立一支青春健康教育师资队伍。项目高校全部成立青春健康同伴社,对同伴社成员进行普遍培训,提高能力水平。3.加强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阵地建设,打造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和倡导等一体的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和服务阵地。4.加强宣传,利用特定的主题日,如“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宣传倡导活动。
事项三: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
目标:提高育龄妇女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婴幼儿早期发展等优生优育知识、技能水平,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措施:1.开展孕产妇健康服务。利用中国计生协网上婚孕检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人群提供婚前保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政策、知识、服务机构信息等。2.设立2021年广东省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推动地市打造市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着力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早起发展等优生优育知识、技能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等活动。3.开展学党史办实事优生优育进社区、乡村活动,为群众开办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主题讲座。4.打造“向日葵亲子小屋”阵地,助力婴幼儿健康成长。5.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12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开展优生优育专题宣传活动。
事项四:开展“暖心行动”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目标: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落实好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健康关怀、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制度,更好地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措施:1.持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全省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保险,从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关怀、帮扶和救助。2.继续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暖心家园项目),围绕“五关怀一倡导”广泛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落实五项制度。3.机关干部每人联系一户计生困难家庭,开展对口关怀帮扶。
事项五:推进计生保险惠及更多计生群众。
目标:提高计生家庭参保率,切实减轻计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措施:1.进一步提高计生健康保险工作水平,与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进一步完善我省计划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多元化帮扶、精准化保障模式,更好地发挥计生健康保险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作用。2.省计生协与太平洋人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等15个市联合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疫苗卫士保障计划”“分娩无忧保障计划”保险赠送活动,各级计生协和国寿系统切实为投保计生家庭提供耐心、周到、细致的服务。
事项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目标: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助力基层有序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措施:1.推广“党支部+计生协”“商会+计生协”等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园区、社区、集贸市场等建立计生协,开展生育政策宣传、健康知识讲座、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优生优育、心理健康咨询、疾病防治等宣传服务和健康促进活动。2.结合“7.11世界人口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和元旦、春节等纪念日、节假日,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服务阵地,通过义诊、文艺演出、发放健康礼包、走访慰问等形式,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喜闻乐见的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全方位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感、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3.继续开展新市民健康行动项目,针对新市民家庭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生育政策宣传、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优生优育指导、妇幼保健、疾病防治等宣传服务和健康促进活动。
事项七: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心关爱。
目标: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引导广大农村群众重视家庭健康,鼓励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着力培育新时代乡村家庭婚育文明,营造良好健康氛围。
措施:1.针对“三留守”人员开展“送温暖、送关爱”慰问留守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妇女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2.开展农村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教育,加强农村家庭健康教育服务,提升农村家庭健康素养。3.关心关爱农村“三留守”家庭,推动会员骨干和志愿者与“三留守”家庭结对帮扶,从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优生优育、保险保障等方面帮助解决农村计生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
事项八:帮助农村计生群众创业致富。
目标:提高计生群众收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措施:1.宣传和推动各项惠民利民的经济社会政策,通过多种帮扶方式,支持农村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2.探索在农村地区通过结对帮扶、能人会员带动、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农产品促销等方式,帮助农村群众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主动发展生产,积极增加收入。3.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家政服务、育婴师、来料加工等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乡村就业创业。
事项九:维护广大计生群众合法权益。
目标: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强化法律观念,使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措施:1.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全社会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氛围。2.深入基层开展多方面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意见箱、便民窗口、咨询服务热线、网络、会员之家、会员小组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了解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建立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维护育龄群众和广大计生家庭合法权益。3.组建律师志愿者服务队,建立法律援助站等积极搭建计生群众权益维护平台。
事项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目标:推动新时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转型升级,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措施:1.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构建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2.组织计生群众依法参与修订村(居)规民约。3.全面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4.积极参与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间、邻里间各类矛盾纠纷,让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邻里更和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省计生协高度重视,各级计生协要积极参与,主要领导要亲自筹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成效。
(二)改进作风,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空喊口号,关键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切实改进作风,注重实效,带着深厚的感情,带着政治责任,推进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要力戒形式主义,绝不能搞应景作秀。办实事项目一经确定,要向社会公布承诺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策划,创新举措,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意总结提炼办实事过程中的好思路、好举措、好经验,以及新成效和新典型,通过简报等形式展示出来。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6月21日
上一篇:主动融入国家脱贫攻坚战 切实提升贫困家庭获得感——专访中国计生协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姚瑛
下一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