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启动实施“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 筹资157.2万元,救助3类计生困难家庭
2020-12-16 11:20:18 阅读次数()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市计划生育协会下发《关于做好省人口基金会2020年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市计划生育协会下发《关于做好省人口基金会2020年“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启动实施“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
据悉,根据捐赠反哺来源地的原则,省人口基金会和省计划生育协会将我市募集的2020年“一元爱心捐助”资金(包括2019年度未申请使用完的慈善项目资金),全额返还用于开展“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活动。返还我市的慈善项目资金额度合计157.2万元。
《通知》明确,此次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的计生困难家庭,重点是经济困难的失独计生家庭。救助对象分三类:本市户籍、年满45岁的经济困难失独计生家庭(简称“失独家庭”);本市户籍、经济困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残等级在四级或四级以上(简称“计生伤残家庭”);本市户籍计生家庭成员因病(伤残)及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其他经济困难计生家庭(简称“计生困难家庭”)。
救助金额标准为:失独家庭2000元/户;计生伤残家庭1000元/户;计生困难家庭500元/户。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2月5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做好救助对象的前期调查摸底、核实工作,并于12月14日前向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报送《各县(区)“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救助名额分配情况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惠州市“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由村(居)、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并加具公章后报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市直和驻惠单位直接向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递交申请。
据悉,根据捐赠反哺来源地的原则,省人口基金会和省计划生育协会将我市募集的2020年“一元爱心捐助”资金(包括2019年度未申请使用完的慈善项目资金),全额返还用于开展“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活动。返还我市的慈善项目资金额度合计157.2万元。
《通知》明确,此次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的计生困难家庭,重点是经济困难的失独计生家庭。救助对象分三类:本市户籍、年满45岁的经济困难失独计生家庭(简称“失独家庭”);本市户籍、经济困难独生子女伤残家庭,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伤病残等级在四级或四级以上(简称“计生伤残家庭”);本市户籍计生家庭成员因病(伤残)及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经济困难的其他经济困难计生家庭(简称“计生困难家庭”)。
救助金额标准为:失独家庭2000元/户;计生伤残家庭1000元/户;计生困难家庭500元/户。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2月5日。
《通知》要求,各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做好救助对象的前期调查摸底、核实工作,并于12月14日前向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报送《各县(区)“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慈善项目救助名额分配情况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惠州市“生育关怀—关爱计生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由村(居)、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并加具公章后报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市直和驻惠单位直接向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递交申请。
(惠州市计生协 叶礼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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