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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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省计生协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省计生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2015年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省计生协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省计生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省计生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省计生协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按照全省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直属单位,现有编制15人,其中:参公编制:12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人。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我会现有人员编制15名,实有在编干部、职工14人,退休人员4人。
内设机构设三个科:
综合科:负责人事、财务、办公室工作,维持单位后勤管理和服务正常运转。
宣传科:负责计生协工作、业务和项目宣传。
基层科:负责组织、指导基层项目运作和管理。
第二部分 省计生协2015年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另附。
第三部分 省计生协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省计生协2015年度总收入612.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2.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2.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3.24万元减少90.61万元,下降13%。主要是2015年一次性财政追加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
5.其他收入0.3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47万元减少0.11 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基本户存款减少,导致银行利息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省计生协2015年度总支出677.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7.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6.61万元,主要用于:1、人员支出292.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6.24万元增加56.15万元,增长23.77%,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政策变更所致;2、公务费支出81.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18万元略增2.23万元,增长2.81万元,基本持平;3、项目活动支出252.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7.24万元增加35.57万元,增加16.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财政资金结转安排当年使用的经费支出2015年比2014年有所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1.1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44.09万元增加7.04万元,增长15.97%,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按规定调增工资补贴增加所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省计生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1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18.2万元增加94.43万元,增长18.22%;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财政追加的一次性项目经费下达较晚,2014年未能全部安排支出,部分结余转入2015年安排支出,导致2015年财政支出增长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年初预算为0。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省计生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18.2万元增加159.51万元,增长30.78 %;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财政拨款收支结余转入2015年安排支出,导致2015年财政支出增长较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年初预算为0。
分功能科目看,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23.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项目活动开展;医疗保障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1.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计生协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预算33万元的37.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3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5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2.46万元比上年28.71万元减少16.25万元,下降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46 万元,下降49.2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6万元,下降91.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部分车辆冻结,导致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原因是2015年严格加强接待费用管理,同时当年度对外交流活动较少,因而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07万元,占8.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占86.6 %;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1 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参加会议支出 1.07 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会议必要的出国办证费用、差旅费、补贴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79万元,2015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单位接待均为国内公务接待,发生国内接待6次,接待人数共 43人。均为中国计生协、基层计生协业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309.53减少227.77万元,降低73.56%。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14年统计口径不一致,2014年包括所有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而2015年只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会无省级专项资金,2015年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会2015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会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当地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的重点项目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会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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