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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计生协会基本情况说明

2016-02-19 17:57:50    阅读次数(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4)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5)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6)在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
    (7)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8)承办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合科:负责人事、财务、办公室工作,维持单位后勤管理和服务正常运转。
    宣传科:负责计生协工作和业务、项目宣传。
    基层科:负责项目运作和管理。
三、2016年部门预算与2015年预算差异分析
    2016年,我会部门预算总额为545.78万元,比2015年的518.2万元,增加27.58万元,增长幅度为5.32%,2016年部门预算总额和2015年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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