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召开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动员会议
2016-07-03 11:13:40 阅读次数()
5月18日,市卫生计生局、市计生协、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联合召开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动员会议。市卫生计生局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长,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市妇幼计生中心)党委书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县(区)卫计局分管计生协工作领导(计生协会长)、计生协秘书长和市计生协办公室全体人员;各县(区)保健院分管领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各郊县(区)支公司总经理室成员、政保拓展部经理等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惠州市生育关怀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开展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生育关怀志愿服务开好局、起好步、健康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统一标识,规范服务。各服务队按总队制定发布的模板,制作本队的队旗、队服、队帽、志愿服务证和相关宣传资料等,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展示、佩戴。三是形式多样,勤俭实效。志愿服务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力戒浮夸,厉行节约,形式多样,讲究实效,重在惠民。四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在电视、广播、报纸、QQ、微信等充分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志愿者的典型带动作用,让身边人说身边事,吸引更多人参与生育关怀志愿服务,营造人人关注生育关怀、全市共同创建幸福家庭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做好结合,持之以恒。要结合和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志愿服务两者的关系,在保证正常工作基础上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六是遵纪守法,强化监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要规范服务,保证质量和效果;要严禁利用志愿者组织名义、标识进行商业性或非法活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好事做好做实。
据悉,惠州市生育关怀志愿服务总队是由惠州市计划生育协会、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该单位是由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和惠州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成立的新单位)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联合发起成立的,并已在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申请注册并获审批通过。服务队将在全市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四级生育关怀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各村(居)、社区、学校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生育关怀、创建幸福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为“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惠州品牌添砖加瓦。
(惠州市计生协 叶礼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