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完善“最后一公里”服务平台
2016-11-07 11:29:32 阅读次数()
近年来,广东一直在积极探索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管理新途径,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
近年来,广东一直在积极探索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管理新途径,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规范化建设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自治、创新融合、分层推进”的基本原则,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和工作走向常态化。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它的重要性在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广泛深入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对于提高基层计生协动员组织群众、宣传服务群众,自觉坚持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三大建设”是打牢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基础的重要条件《工作规范》提出,各级计生协要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三大建设抓起。这是做好基层计生协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强有力保障。
健全组织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强化责任。基层计生协要健全组织机构,协会应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及落实基层计生协专干、兼职人员等的职责与待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应有“一证三表”(会员证、入会申请表、会员名册表、缴纳会费表),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会员小组,会员小组长由城乡社区和村(居)民小组选举产生。会员按居住邻近和自愿原则,确定3-5户计划生育家庭为联系户。 通过加强组织建设,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起到积极作用。
强化制度保障,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基层计生协要协助城乡社区和村(居)委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或村(居)规民约,统一使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并装裱上墙。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制度规范、牌匾、背景板等统一使用“人口”会标。建立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各项制度并上墙公布,主要有工作制度,理事、会员制度,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宣传培训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等。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记录本按要求填写,真实准确,记录完整。通过各项制度化管理,使群众自治有章可循,上合政策,下合民意,具有可操控性。
加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阵地建设,使其真正服务于育龄群众,并发挥好计生政策宣讲的“集散地”作用。基层计生协要有工作场所,办公设施,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要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宣传和生育关怀等服务。在“会员之家”建设中确保“六有”,即有活动计划、活动场所、服务项目、宣传队伍、文体器材、育龄群众诉求渠道。
唯此,我们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就能本着“以三大建设促管理,靠宣传教育靓品牌”的发展理念,朝更加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前进,最终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转型发展。二、“宣传教育”是抓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重要内涵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宣传教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工作规范》明确,要拓展宣传教育领域,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计生协宣传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利用多种形式,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真正将群众作为服务的对象而不是管理的对象。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动员会员建立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社团组织,培育“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活健康、家庭幸福”的科学、文明、进步新型婚育观念。要围绕卫生计生工作大局,突出对计生协品牌项目(如“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青春健康”、计生“三结合”等)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在“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组织会员开展面对面、心交心、摆事实、讲道理,随时随地做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发挥会员管自己、教子女、帮亲戚、带四邻的带头示范作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在新形势下,计生协要主动融入、配合做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助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督导检查”是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手段
《工作规范》强调,通过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小组、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搭起群众监督互动平台,广泛听取民意、反映诉求,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解决。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村(居)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的制定,确保在自治工作中把服务管理落到实处,积极参与打击“两非”行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发挥协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对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技术服务进行监督,对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维护的“代言人”。
各市要按照“普遍规范、分类指导、重点落实、示范引领”工作思路和“强基础、补短板、破难点”工作方法,指导基层落实《工作规范》,在突出特色(如打造“一县一品”、“一镇一品”)上下功夫。省计生协还将依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有关标准,对各地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奖罚。
(广东省计生协 陈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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