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举行创建广东省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示范区启动仪式
2016-04-15 11:01:03 阅读次数()
2016年,韶关市武江区被省计生协确定为全省第二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5个示范县(区)创建单位之一。4月1日上午,武江区在区卫生计生局举
2016年,韶关市武江区被省计生协确定为全省第二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5个示范县(区)创建单位之一。4月1日上午,武江区在区卫生计生局举行了创建广东省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项目启动仪式,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刘建军,武江区政府副区长刘拥军、区卫生计生局局长刘武及各镇(街)、村(居)人员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刘拥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要求全区各镇(街)、村(居)要进一步深化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认识,深刻把握其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依法依规有序地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刘建军也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资的投入,解决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丰富群众自治的内容和内涵,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要充分发挥计生协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依法自治。
据了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居)民自治,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发挥计生协生力军作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基层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道路。
刘拥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要求全区各镇(街)、村(居)要进一步深化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认识,深刻把握其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依法依规有序地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刘建军也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资的投入,解决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丰富群众自治的内容和内涵,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居)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要充分发挥计生协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依法自治。
据了解,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公共事务纳入村(居)民自治,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发挥计生协生力军作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基层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道路。
(韶关市计生协 周波 武江区计生协 叶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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