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推出四大惠民措施进一步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工作
2016-10-19 14:34:18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3号)、《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3号)、《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等相关文件,近日,中山市计生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工作的通知》,推出了四大惠民举措:
一是对全市失独、残独家庭父母发放《爱心服务证》。持有该证者在中山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内就医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优先交费、优先取药、优先转诊的“五优先”服务。
二是建立五级联系人制度。即:亲属联系人、镇区联系人、村社区联系人、志愿者联系人、家庭医生联系人。把联系人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让其遇到问题时可以及时进行联系、求助。
三是优先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包括了4大内容,一是优先签约;二是优先建档;三是优先服务;四是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
四是建立保险保障制度。各镇区为辖区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年购买一份综合保险,保费不低于800元,保障内容涵盖疾病身故、意外身故、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重大疾病及意外伤残等。
该文件的出台,是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积极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据悉,自国家调整生育政策以来,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不断探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中山市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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