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计生协全面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
2022-11-18 17:13:57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计生协负责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计生协负责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职责分工要求,近期,广州市计生协专门印发出台了《关于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
《方案》将“围绕健康服务群众、探索创新突出实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作为计生协婴幼儿照护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建设婴幼儿照护文化,丰富宣传阵地”“开展照护服务培训教育,提升照护水平”“打造‘向日葵亲子小屋’,探索早期教育”“搭建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社会监督”四项主要措施,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主体,细化了宣传阵地建设、照护技能培训、社会监督渠道搭建、打造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平台等工作内容,并借鉴制定了市级“向日葵亲子小屋”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计生协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压实责任,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形”“有感”““有效”。
(广州市计生协)《方案》将“围绕健康服务群众、探索创新突出实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作为计生协婴幼儿照护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建设婴幼儿照护文化,丰富宣传阵地”“开展照护服务培训教育,提升照护水平”“打造‘向日葵亲子小屋’,探索早期教育”“搭建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社会监督”四项主要措施,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主体,细化了宣传阵地建设、照护技能培训、社会监督渠道搭建、打造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平台等工作内容,并借鉴制定了市级“向日葵亲子小屋”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计生协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压实责任,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形”“有感”““有效”。